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提升供给体系质量的关键。近年来,我国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上了一个大台阶,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互联网+、人工智能、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动能加速成长,创新对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逐步增强。这与我国创新环境改善,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密切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补齐创新制度短板的重大举措,一些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被列入改革日程并取得明显进展。 但我们仍要清醒地认识到,创新仍然是我国实体经济的最大短板,基础研究弱、核心和关键技术不足、企业创新动力不足和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除了发展阶段原因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制约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仍未消除,一些关键瓶颈亟待突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关键短板,重点推进,切实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增强微观主体的活力和竞争力,是提升供给体系质量的重要着力点。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创新。创新是企业进行良性竞争的主要方式。当更多企业进行创新竞争,而不是单纯拼成本拼价格,经济就有活力和竞争力。但同时也要看到,创新活动受制度影响较大。如果产权和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企业不创新也能获得高额利润、新产品受到行政干预难以进入市场,企业就会缺乏创新动力,不愿冒创新的风险。一些企业甚至转而寻求政府补贴和庇护,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改革就是要保护创新者的积极性,让创新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能从创新中获得合理回报,以健康的市场环境引导企业走创新发展的正路。 首先,要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企业呼声最高、需求最迫切的问题之一。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个具有很多环节的系统工程。在这一过程中,既要通过加大赔偿和处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对潜在侵权者形成强大威慑力,还要加强审判和执法力量,加快扩大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规模。此外,通过采取专项行动,切实提高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也是重要着力点。 其次,要有效解决恶意低价中标问题。恶意低价中标已成为近年来企业界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不仅导致了不公平竞争,更对新产品进入市场形成了较大阻力,严重打击了企业创新积极性。建议尽快启动“招标法”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环境,严把市场准入关,完善追责机制,切实解决这一问题。 此外,还要强化质量、节能、环境、安全等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通过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形成技术标准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创新倒逼机制。 提升科学技术供给质量 国际产业竞争的核心是国家科技实力的竞争。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制造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长期受到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供给不足的困扰,比如,集成和模仿能力强,但原始创新能力弱,核心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等工业基础受制于人,等等。分析起来,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底子薄,历史欠账多。当前,我国研发投入规模世界第二,但基础研究投入强度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我国对前瞻性和战略性技术研究投入同样严重不足。未来,只有把科技基础夯实了,才能抓住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产业升级和价值链提升才有“底气”,推动高质量发展才有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大投入力度很重要,但更为关键的是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现科技投入从规模扩张式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增长转变,更好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要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支持重心应转向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等;科研项目选择和立项要更加体现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要更加合理高效。二是打通成果转化的政策通道,充分释放科技服务经济发展的潜力。三是加快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特别要完善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从根本上解决科研机构激励机制等问题。 培养适应未来发展的创新人才 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才队伍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但人才结构不合理,高端人才缺乏,创新精神和创造力不足等问题突出。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迫切需要人力资本质量提升和结构升级。新技术革命背景下的劳动者不仅要具备与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还要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终身学习的能力。 培养新时代的创新型人才需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切实转变教育理念。要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的办学体系,进一步扩大或放宽高校办学自主权;鼓励校企合作、企业办学或联合培养,拓展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教育模式;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高等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切实改变传统教育教学模式,从而真正为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才基础。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部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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